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学生集中实习,全面掌握我校学生集中实习基本情况,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集中实习单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已经结束或即将开展集中实习的单位,但是无校级签订协议的(没有院长办公会记录、没有党委会记录)、已经到期需要重新签订协议的、近期需要进行签订协议的。凡是二级学院(含专业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为学生联系的实习单位、二级学院管理员统一导入实习备案系统的实习单位均视为集中实习单位。
二、学生集中实习单位备案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集中实习单位调研报告(包含对合作企业的相关审查)
2.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的会议记录
3.企业相关信息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此次备案工作范围为全部的集中实习单位(包含往届已经集中实习完成的、即将开展集中实习的),因前期各二级学院集中实习单位没有校级协议,所以这次的任务量较大,请各二级学院院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专班进行备案材料的整理、提交。如需要备案的集中实习单位较多时,可进行列表备案。
备案材料的提交时间为7月19日下午下班前。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联系人:赵硕,电话18238828216,邮箱xzyjwc@126.com。
备案材料整理完毕后,由教务处、校企合作中心进行审核,并交由学院法务进行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按照流程集体提请上会,上会通过后进行协议的签订。
此次备案工作结束后,按照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私自签署集中实习的相关协议,需要签订协议的严格按照此流程进行申报、签订。前期已经在我校校企合作中心备案过的,本次不再重复备案。
2024年7月8日